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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16-4-22 14:19:31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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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保送生招生对象

  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月20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user/loginPub.jsp),选择特殊类型报名用户,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教育部保送生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

  (2)个人陈述,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5)外国语学校保送生需由中学出具统一推荐函一份,汇总推荐保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科类、获得保送资格类别、申请专业(英语或日语),加盖学校公章;非外国语学校保送生需提供具有保送资格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未下发的由相关竞赛组织出具证明)。

  3、截止时间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用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3月3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6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苏财综[2007]26号)文件,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6年3月8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照片处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

  4、选拔测试

  测试科目:英语、数学


  测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测试说明:测试内容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考生测试当天查验身份及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确定及优录政策

  1、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拟定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

  2、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保送生优录对象。

  3、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
语或日语专业。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保送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五、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保送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保送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保送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七、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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